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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者冒充工程师骗女网友有啥后果

2015-11-03 16:06:48 作者:李华阳 19人浏览 0人评论

下岗者冒充工程师骗女网友有啥后果

2013年年初,王某玩游戏时认识了张女士,并跟张女士说自己是铁道部桥梁设计工程师。王某称,当时张女士告诉他自己是一名个体老板,“我觉得她有本事、有钱,人脉很广”。王某称,2013年7月,他来到北京与张女士见了一面。同年11月左右,王某先后以自己负责的工地资金周转困难、工地车辆缺少燃油费等名目向张女士借款,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拿到张女士的钱款后为了逃避还钱,王某又欺骗张女士称,自己被中纪委抽调去查案子,不方便联系。王某共骗取张女士70余万元。根据检方出示的相关证据,王某实际上是河南省郏县水泥预制厂的下岗职工。(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下岗者冒充工程师骗女网友70万受审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是铁道部桥梁设计工程师的事实,使张女士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虚构自己负责的工地资金周转困难、工地车辆缺少燃油费等事实,骗取张女士70余万元,已达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王某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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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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