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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遗嘱须做公证?

2015-11-23 16:13:32 作者:李华阳 16人浏览 0人评论

赠房遗嘱须做公证?

最近,市民刘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刘先生称,他的父母生前有一套单位分的房产,后来他资助父母买下了这套福利分房。前不久,刘先生的父亲去世,老人去世前当着刘先生兄弟姐妹四人写下遗嘱,表明将房子留给刘先生。事后,刘先生没有将父亲的遗嘱做公证。现在问题来了,“我要将这套房子过户在自己名下,但房管局却因遗嘱未经公证拒绝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呢?”(来源:中国普法网  原标题:遗嘱未做公证赠房如何办过户?)

李华阳律师:《继承法》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案中,刘先生的父亲当着全家人的面立下遗嘱,若经查明,当时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内容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类的遗嘱,公证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前置程序。

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刘先生想要过户房产必须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商,办理继承协议公证后其他法定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并予以公证,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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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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