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捡破烂老人猥亵多名幼女
2013年12月的一个晚上,游某和平时一样给9岁的女儿佳佳(化名)洗澡,佳佳突然问她自己会不会死。听到女儿的话,游某吓了一大跳。耐心询问下,佳佳才告诉她说,她被隔壁捡破烂的爷爷摸了好几次下体,现在很痛。游某这才想起来,之前佳佳几次向她诉说下体疼痛,她还找医生开了消炎药。隔壁邻居知道此事后,想起自己的孩子也曾哭诉说下体疼痛的事,才发现其他三个女孩有同样的遭遇。“隔壁的爷爷每次都用糖果或玩具把我们骗去房间。”今年7岁的婷婷说,每次爷爷都会恐吓她们,让她们不许告诉妈妈,否则就要打死她们。随后,游某和其他三名孩子的家长一起向公安局报警。今年1月24日,李某被刑事拘留。(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69岁捡破烂老人猥亵多名幼女 恐吓不许告诉父母)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