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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快递30万元首饰丢失谁担责

2016-03-15 16:54:51 作者:李华阳 22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快递30万元首饰丢失谁担责

222日下午,市民党先生通过顺丰快递,从西安灞桥区邮寄了一个包裹到深圳,包裹内装有一个钻石戒指和钻石吊坠。党先生说,寄出的这两件饰品,不算成品价,光裸钻就价值30万元。考虑到物品贵重,他专门在保价区填写了“5000元”,并选择货到付款。“之所以保价5000元,也是为了引起快递人员的重视,希望能够轻拿轻放。”党先生说,寄出的这两件首饰,是他几年前买给爱人的礼物,款式有些过时,他想让深圳的朋友给它们改款式。然而,深圳的朋友还未收到包裹。223日,党先生在快递公司网站查询发现,投递记录显示,包裹已经到达深圳,但始终没有业务员接单,货物也去向不明。党先生找快递公司询问,被告知包裹丢了。此后,党先生每天都和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起初,对方表示愿意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赔付给党先生5000元,党先生不同意。前几天,快递公司又给出赔偿2万元的答复。党先生和快递公司数次商谈都无法达成一致。党先生表示,当初寄件时没有明确告知快件员寄的是啥,花额外钱保价只不过是图心理安慰,谁能料到包裹会丢失,这损失实在太大了。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顺丰快递公司理赔专员:“是因为运输原因造成包裹丢失,们根据党先生丢失快件的运费、保价费和物品的实际价格等综合考虑,给出了理赔方案。反过来再说,只保价5000元的包裹如何证明里面的物品价值30万。记者还从快递公司了解到,快递超过1000元的物品,保价费按照保额的千分之五收取,一般最高保额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的快递公司不予受理。(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男子快递价值30万元首饰丢失 快递公司只赔2万)

李华阳律师:《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  邮政企业,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案中的顺丰快递属于民办快递公司,不属于《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企业,故不适用《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保价赔偿规定。而且,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综上,如果顺丰快递公司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额设定为远远低于物品的实际价值,则有违《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快递公司不能举证证明曾以合理方式向寄件人党先生提醒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的情况下,限制赔偿额度的条款对党先生不具有拘束力。

由此,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快递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包裹遗失,党先生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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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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