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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医生因患者死亡被强迫下跪烧纸

2016-03-15 16:55:21 作者:李华阳 21人浏览 0人评论

深圳一医生因患者死亡被强迫下跪烧纸钱

据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息,314日,深圳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医闹”案件。十余人在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包括主治医生在内的多名医护人员,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龙岗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患者王某杰(男,10月龄)因胸肺感染于311日被送往该院儿科救治,后因病情严重转院至市儿童医院治疗,并于313日凌晨死亡。王某杰家属于14日下午组织十余人在平湖人民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包括主治医生在内的多名医护人员,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通报称,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现场控制多名相关人员并依法传唤调查。(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深圳一医生因患者死亡被强迫下跪烧纸钱 12人被刑拘)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众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本案中,行为人聚众在医院大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医生,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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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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