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谎称KTV提供色情服务被拘留
男友深夜在KTV唱歌不回家,泰安一女子报警称KTV提供色情服务。经民警调查,在KTV内没有发现报警女子所说情况。最终女子因谎报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3日。13日23时30分,有女子报警称:“泰安某KTV内提供色情服务”。接警后,南关派出所民警立刻赶赴提供的KTV进行检查,“我们对KTV内的所有包间进行了严格仔细的检查,对当晚KTV内有女性的包间进行了相关登记和细致盘查。经过检查,并没有发现报警女子所反映的情况。”民警说。14日,民警将报警女子召唤至派出所,女子承认其谎报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原来,当晚女子的男友去KTV唱歌,女子看男友深夜不归就给男友打电话询问何时回来,电话那头的男友并没有回家的意思,一气之下,女子报警谎称KTV内提供色情服务。目前,女子因谎报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3日。(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友唱歌不回家 女子报警谎称KTV提供色情服务)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九十一条[处罚决定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本案中,女子因男友不回家谎报警情,扰乱公用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行政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应当由派出所上报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对该女子进行拘留,并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