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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排危险废物有啥后果

2016-03-28 16:29:12 作者:李华阳 7人浏览 0人评论

乱排危险废物有啥后果

据环保部介绍,小屯镇是贞丰县最大的水源点多年以来该镇以龙井村为中心的几个附近村沿袭古法造纸但部分村民为缩短造纸工期,改用氢氧化钠作为浸泡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浆废水直接排放,贞丰县环保局多次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均无果。“2015611,由贞丰县环保局公、检、法等相关单位抽派专人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对小屯乡违法造纸户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环保部说,贞丰县环保局、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在小屯镇龙井村阳寨组水井处、小屯镇龙井村云盘组彭廷华家后院分别查实王、彭将浸泡废水和蒸煮废水排入外环境。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当即对所排放的废水进行抽样送检并责令王、彭立即停止向外部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经黔西南州环保监测站对抽取的水样进行监测发现,、彭两人在造纸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属危险废物)各项指标均严重超标。经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认定排放的废液量均已达3吨以上。(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乱排危险废物 环保部通报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338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第(二)项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这一行为本身有时则常常是有意为之,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过失犯罪性质。本案中,王某、彭某用氢氧化钠作为浸泡原料造纸过程中产生的制浆废水直接排放,而且排放量均已经达到3吨以上,其二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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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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