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在一次饭局中,谭某通过递纸条搭讪而相识黄某,4个月后闪婚。谭某说,黄某住在番禺区一处高档住宅,不工作却不缺钱花。多番打听,他才发现黄某是一位富豪的情人,已被包养七八年。黄某解释称,她做情妇是生活所迫的无奈之举,结婚后她就会断绝跟富豪的往来。谭某提出要求,黄某必须和富豪断绝关系。谭某称,结婚一个星期后,富豪知道了黄某结婚,马上断了她的经济来源。黄某认为是谭某在将结婚的事告诉了富豪才导致她没钱花,此后二人吵闹不断。结婚28天后,两人闪离,没有财产纠纷。
2008年2月26日上午8时许,黄某到发现其停放在停车场的案涉车辆不见了,小区保安部告知其车辆是被其丈夫谭某开走。黄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要求谭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归还车辆,但谭某没有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也没有归还车辆。同年7月1日,公安机关在广州一酒店将谭某人赃并获。经鉴定,案涉汽车价值75000元。
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开走前妻车被判盗窃 明星经纪人称遭陷害屡败屡诉 魏丽娜)
李华阳律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谭某在与黄某离婚后,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黄某的车开走。谭某的行为剥夺了黄某对该车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所有权,排除了黄某对该车的控制权、支配关系,具有将车辆置于自己控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盗窃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且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按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