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闫是四川一高校的计算机专业大学生,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还获得过四川省计算机设计相关大赛的一等奖,前途不可限量。然而小闫在毕业后找工作的路上步入了歧途。由于出身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找工作压力大,小闫就在网上多个高校贴吧发布“修改考试成绩,删除旷课、处分记录……”的广告,随后便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侵入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大中专院校教务系统,为其他学生改分或删除不良在校记录赚钱。经查,小闫因此获利4.8万余元。(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90后小伙侵入高校系统为学生改成绩 获利4.8万)
李华阳律师: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小闫利用自己在学校学过的知识,侵入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务系统,为他人改分和删除不良记录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规定。应当受到刑法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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