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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 讨债不成反获刑

2017-01-19 17:08:03 作者:李华阳 44人浏览 0人评论


吴某、刘某所在的公司与陈某的公司业务上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两人作为公司销售业务员分别向陈某供货后,迟迟拿不到陈某欠下的50多万元和30多万元的货款,且陈某一度离家躲债,使得吴某、刘某束手无策。后来通过多方打听,吴某、刘某获悉了陈某家的地址,决定采取上门坐等的方式来向陈某催讨货款。

 

2016年7月29日晚8时许,吴某、刘某到陈某家门口,见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竟想出了请锁匠开门入室的办法。2016年8月4日下午4时许,吴某、刘某等人第二次上门欲向陈某催讨货款,再次采用冒充房主请锁匠开锁的方式,非法侵入被害人陈某的家中,待了两个多小时才离开。

 

2016年8月8日晚10时许,吴某为继续向陈某催讨货款,第三次采用冒充房主请锁匠开锁、撬锁的方式非法侵入被害人陈某的家中,待了十多分钟时,被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为催讨货款多次雇锁匠开门入室两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获刑

 

李华阳律师: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国《宪法》和《刑法》都明确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法律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对公民住宅的保护,该罪不要求以损害结果发生为成立要件,只要侵入住宅的行为发生,就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本案中,吴某、刘某为讨要货款三次通过锁匠非法进入陈某的住宅,应当认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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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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