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华联万柳购物中心店购买到几袋新家园牌烤馍锅巴,发现每个包装上都有两个生产日期,较早日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随后他查看了购买的所有该品牌锅巴,发现情况如出一辙。张先生立刻来到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称需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然而该超市值班经理称,经厂家回复该批次食品非供给华联的商品,而厂家却告知未接到超市反馈,将会调查后回复。(来源网: 人民网 烤馍锅巴咋有俩“生日”? 聂丛笑、许心怡 )
李华阳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本案中,食品包装上出现双生产日期属于涉嫌虚假标注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无法确认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向超市、厂家要求赔偿。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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