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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为何血样酒精含量会是零?

2017-04-26 13:16:03 作者:李华阳 8人浏览 0人评论

28岁小琳是永川区一家医院临床护士。去年2月24日晚7时许,该医院护士伍某过生日,邀请小琳和朋友朱某,同院医生赵某、伍某姐姐小娅(3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永川区一家餐馆就餐,席间仅小娅没饮酒。

当晚9时许,朱某驾车搭小琳等人前往商贸城,途中被交巡警拦下。交巡警发现朱某满嘴酒气,酒精检测仪显示,朱某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远高于醉酒标准80mg/100ml按程序,交巡警将朱某带到附近医院提取两份血样。结果出来后,民警惊讶发现,朱某血样中酒精浓度含量居然为零。警方觉得此案很可疑,随即介入调查,通过监控视频,迅速发现这是一起醉驾换血案,帮凶就是该医院医护人员。

原来,当小琳等人得知朱某将被带往永川一家医院抽取血样后,他们一下子不紧张了——这家医院就是他们工作的医院。小琳等人经过共谋,决定抽取没有喝酒的小娅的血样,来调换朱某血样。随行医生赵某随即电话联系该院急诊科护士吴某,由吴某抽取小娅血样两管。

当晚11时55分,交巡警将朱某带到该院抽取血样。小琳穿上护士服,戴上口罩,将事先抽取并准备好的小娅血样,与朱某血样调换后交给交巡警。等交巡警离开后,将朱某的两管血样丢弃。由于赵某小琳等几人的帮忙,导致血样检测这一关键证据缺失,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朱某醉酒驾车事实。(来源:中国新闻网  醉驾司机血样酒精含量为零 护士掉包血样获刑  高辰

 

李华阳律师: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之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被告人小琳明知朱某涉嫌醉酒驾驶,仍与他人伙同帮助朱某毁灭、伪造定罪的关键证据,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应负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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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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