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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体罚孩子 当心构成犯罪

2017-07-25 16:08:57 作者:李华阳 14人浏览 0人评论

中国的传统文化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也有“爱之深,责之切”的说法,体罚在大多数人看来只是一种正常的教育途径。 7月6日,一段“男子超市疯狂殴打女儿”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一男子当众殴打女童,先是抓住女童脚部,将其提起后向地上摔,后来抡起拖把向女童身上抽打,最终他被人拉开,女童一瘸一拐离开。6月30日,云南昭通一父亲在大街上捆绑孩子进行“游街”,原因是12岁的男孩偷钱出去玩且夜不归宿。就在此事发生的前一天,湖南一位父亲就为管教孩子,将孩子绑在木板上溺在水塘里进行威吓。在此之前,被媒体曝光的还有惠州一妈妈嫌女儿吃饭慢在电梯内暴打女儿;苏州一对父母因小孩子做错了事,当街打骂;赣县一对夫妇因年幼的女儿偷了超市一包零食对其进行体罚,在女儿出现昏迷后仍未及时送医院抢救,最终导致女儿死亡等等(来源:中国新闻网  家长体罚孩子 当心构成犯罪   左盛丹

 

李华阳律师:现在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还有“棍棒下面出孝子”的方式,长期实行这种方式,手段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所以,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应该采用合理的方式,当心其不当教育孩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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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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