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一女子报警称,其在海口市琼山区椰航路旁一铁皮屋中被困5个多小时,并持铁棍、菜刀背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吴某英左脚踝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专案组民警经过查找受害人、走访目击者、调阅监控视频等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梁某钰及其儿子梁某寿、梁某宇、侄子梁某坤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26小时的摸排、蹲守,7月28日11时许,专案组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梁某寿、梁某宇抓获,同时对梁某钰、梁某坤网上追逃。(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口女子被非法拘禁5小时 警方8天奋战最终破案 张燕玲)
李华阳律师: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本案中,该女子在海口市琼山区椰航路旁一铁皮屋中被困5个多小时,在被困期间,还遭到殴打,对其人身权利造成了严重损害,所以,梁某寿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因此,对梁某寿等犯罪嫌疑人应依法予以惩处。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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