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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绑架,警方为何将报警人拘留?

2017-08-18 17:54:23 作者:李华阳 7人浏览 0人评论

“警官!警官!我小儿子被绑架了,你们快救救他!”810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中闸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找到报警人了解情况报警人卢某他两岁半的“小儿子”早晨8点在家门口被绑架,“小儿子”身上携带GPS定位系统,信息显示在进入中闸派出所辖区后信号消失。

然而,当民警多次索要照片时,自称是孩子父亲的卢某却始终提供不了,这让民警很是疑惑。就在派出所民警询问被绑儿童的详细情况时,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官渡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上报警情后,也赶往事发现场,并成立了专案组对这起绑架案展开调查。

正在民警追查嫌疑人、查找人质的时候,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消息传来,卢某的“小儿子”居然是一条狗。卢某说,他的“小儿子”实际上是一只成年萨摩耶狗,因爱狗心切,想以“孩子被绑架”为由引起警方重视。(来源:中国新闻网 男子报警称儿子被绑架 其实是丢条狗怕警方不重视 姜贞宇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卢某慌报假警称他两岁半的“小儿子”早晨8点在家门口被绑架。但结果卢某的“小儿子”居然是一条狗。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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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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