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9点多,杨欢从家里出门,上了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出于职业敏感,他上前劝阻老人不要抽烟,但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杨欢称,自从他进入电梯后,老人手中的烟就一直点着。当时电梯内只有他们两个人,由于空间密闭狭小,烟味重,此外作为医生其深知二手烟的危害,于是劝阻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我也是出于善意提醒,没有过激言语,更没有骂老人。但老人觉得我不尊重他,可能面子上挂不住,觉得我多管闲事,所以情绪比较激动。”
据杨欢回忆,在电梯上老人按下的是一层,他按的是负一层。北青报记者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当天9时24分,电梯到达一层时老人并未下电梯。到负一层时,杨欢站在电梯门口与电梯内的老人继续争执,随后两人进入电梯,一起到达一层的大厅,全程不到两分钟。对此杨欢称,到负一层后他出电梯,但老人还不依不饶,“我说要不找物业评评理,所以我们又回到了一层。
根据视频,9时28分,在一层大厅里,老人的情绪显得更加激动,语速较快,且伴有肢体动作,但两人未发生肢体接触。9时43分时,两人到达小区大院内,随后有两三名物业工作人员对争执中的两人进行劝说。9时45分,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杨欢离开,而老人则被请进物业办公室休息。5分钟后,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打电话,9时53分,一辆急救车到达现场。(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医生劝阻吸烟后老人猝死被判补偿1.5万元 你还敢劝吗?)
李华阳律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来判断。
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的适用情形的法律明文规定的,本案不适用这两种原则。
根据过错原则,杨某的劝阻行为是合法的,且并没有超过一定的度,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适用公平原则前提是在有侵权行为的前提下,行为人和受害人均无过错,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分担责任。第一,本案不存在侵权行为。第二,老人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还碍于面子,情绪激动,本身是有过错的,而杨某的劝阻行为既合法亦未超过一定的度,并且无法预料老人会猝死,自己的行为与老人的死没有因果联系。因此也不适用公平原则,杨某无需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适用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适用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⑦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⑧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
⑩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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