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电死他人构成何罪?
晚间,福建德化县警方通报一起私架高压电网捕野猪,电死人后藏尸山洞的案件。通报称,9月14日上午,57岁的永春县人郑某友的女儿报警称,其父亲于9月13日下午离家上山抓石蛙,随后失联。接报后,永春和德化两地公安组织数百名村民寻找郑某友,于9月18日下午3时在德化县凤山村一个废弃的石洞里发现郑某友的尸体。随后,66岁的德化男子徐某伙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初步调查,徐某伙和徐某议等3人在田地里私自架设高压电网,用于电野猪。9月13 日晚上,徐某伙发现意外电死了郑某友后,和其妻子一起将郑某友的尸体抬到山上一废弃石洞内藏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福建男子私架高压电捕野猪 电死人后藏尸山洞 记者:王露晓)
李华阳律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其属于结果犯,亦即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本罪。在本案中,徐某伙和徐某议等3人在田地里私自架设高压电网,其目的虽是用于电野猪,但在客观上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该三人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但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在主观方面具有过失。三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郑某友的死亡,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该三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关法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