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签收快递不签名诈骗财物法律分析
8月下旬以来,丹阳中通、申通和天天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先后向丹阳南环路派出所报警,称他们存放在丹阳凰嘉花苑门卫室、便民超市的数十件快递被盗,致使买家未收到货,总计损失价值万余元。其中,陆某交代,他们首先在淘宝上购买商品,然后从门卫取走快递。其间,取件时未签字,随即假装未收到,就在淘宝上以“未收到快递”为由要求退款。他们将收到的商品占为己有后,又通过物流公司,将骗取的商品快递到陆某的前夫熊某位于阜宁县的家中藏匿。
随后,通过调阅门卫的视频监控,调取淘宝交易记录,同时询问门卫和超市快递收发人员,民警很快发现一男一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案发期间,这一对男女多次驾驶一辆轿车到案发地点取快递”,民警说,警方根据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很快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盐城籍女子陆某和其男友王某。9月25日,办案民警赶赴盐城大丰,在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陆某抓获。同时,并从其入住的宾馆内,当场查获部分骗取的商品。经警方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陆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陆某有一次购物时发现自己快递没有收到,申请网上退款,商家便把款退给了她。谁料,过了两天她却在快递点发现了自己购买的物品。通过这件偶发事情,她竟萌生了如法炮制骗取钱财的不法念想:先谎称没收到快递,然后在网上要求卖家退款。并且,一般情况下卖家都会退款,并向快递公司索赔。经审查,陆某从7月初至8月份,通过网上购物诈骗达44起,涉案金额达13415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收了快递不签名 情侣用漏洞骗了多家快递公司)
李华阳律师:陆某和王某通过用虚构事实即取件时不签字,假装未收到快递的方式,使淘宝卖家信以为真,从而基于该认识错误而将陆某和王某购买的货款退还,从而骗取淘宝卖家商品金额达13415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院、最高检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王某和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骗取淘宝卖家13415元,其金额价值已达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均构成诈骗罪。又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可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