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的法律分析
三亚金鸡岭路兰海花园二期有“蜘蛛人”在楼房外立面拆除高空横幅时遭到一位房主持菜刀威胁,工人下到二楼时这位房主用菜刀将绳索割断,导致工人坠落受伤。此外,在一段58秒的视频中,民警在一住户家中询问一男子用什么割断的?男子称用刀割的。然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位女子试图阻碍执法,后被民警口头警告,最后,民警在厨房找到了那把刀。为核实情况,记者28日晚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一位业主称,此事发生在小区的逐浪阁,事发时间约为当日上午11时。“上午确实有一位工人用绳索吊着身体在拆除楼房外立面的广告,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工人就突然躺在了地上。”这位业主称,可能是工人在拆除外墙广告时和那家房主发生了冲突,绳索才被割断。事情发生后,警方已来到现场调查此事。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因街道及小区楼房外立面存在违规悬挂广告横幅的情况,辖区执法部门便组织工人对违规悬挂的横幅进行清理,28日上午,工人在兰海花园二期一栋楼房外立面进行清理时,一位男性居民用刀将绳子割断,导致工人坠落,目前工人在住院治疗。事发后,警方已将一位涉事男子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中华网 原标题: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 因嫌其影响休息)
李华阳律师: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故意可以根据意志因素的不同表现,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无论其意志因素如何,都属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换言之,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既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但仍然实施该行为,也不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而是听任危害结果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本案中,房主将工人绳索割断的行为,从一般国民认识标准来看,在二楼空中割断绳索会导致工人轻伤或者重伤。房主却放任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该房主主观上具有伤害的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割断绳索的伤害行为,导致工人坠落的危害结果,如果工人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果工人经过法医鉴定尚未达到轻伤标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