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的法律分析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的法律分析

2018-11-26 17:17:14 作者:李华阳 7人浏览 0人评论

          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的法律分析

    三亚金鸡岭路兰海花园二期有“蜘蛛人”在楼房外立面拆除高空横幅时遭到一位房主持菜刀威胁,工人下到二楼时这位房主用菜刀将绳索割断,导致工人坠落受伤。此外,在一段58秒的视频中,民警在一住户家中询问一男子用什么割断的?男子称用刀割的。然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位女子试图阻碍执法,后被民警口头警告,最后,民警在厨房找到了那把刀。为核实情况,记者28日晚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一位业主称,此事发生在小区的逐浪阁,事发时间约为当日上午11时。“上午确实有一位工人用绳索吊着身体在拆除楼房外立面的广告,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工人就突然躺在了地上。”这位业主称,可能是工人在拆除外墙广告时和那家房主发生了冲突,绳索才被割断。事情发生后,警方已来到现场调查此事。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因街道及小区楼房外立面存在违规悬挂广告横幅的情况,辖区执法部门便组织工人对违规悬挂的横幅进行清理,28日上午,工人在兰海花园二期一栋楼房外立面进行清理时,一位男性居民用刀将绳子割断,导致工人坠落,目前工人在住院治疗。事发后,警方已将一位涉事男子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中华网  原标题:房主割窗外安全绳致作业人员坠落 因嫌其影响休息)

 

 

    李华阳律师: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故意可以根据意志因素的不同表现,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无论其意志因素如何,都属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换言之,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既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但仍然实施该行为,也不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而是听任危害结果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本案中,房主将工人绳索割断的行为,从一般国民认识标准来看,在二楼空中割断绳索会导致工人轻伤或者重伤。房主却放任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该房主主观上具有伤害的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割断绳索的伤害行为,导致工人坠落的危害结果,如果工人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果工人经过法医鉴定尚未达到轻伤标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