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楼瓷砖脱落砸伤业主,谁来担责?
邓某是小区的业主,2018年5月6日上午在小区大门口散步时,被小区主大门门楼墙壁上坠楼的瓷砖砸中头部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小区门楼瓷砖脱落砸伤业主法院判赔14万元 作者 黄俊峰 江晓辉 )
李华阳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负有对小区物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服务、管理的义务。而小区门楼属于物业共用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排除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因其怠于履行,以致大门门楼墙壁上坠楼的瓷砖砸中邓某,使邓某遭受人身损害,所以,物业公司应对邓某遭受的损害,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