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的能判离婚吗?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的能判离婚吗?

2019-01-08 17:50:31 作者:李华阳 13人浏览 0人评论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的能判离婚吗?

2008年,丘某与林某经自由恋爱认识,很快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第二年,丘某便带着这位林某回老家陆川筹备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初期,两人感情尚可,共同生育了一儿一女。由于经济困难,林某于2013年外出深圳打工,两人聚少离多,2018年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发现林某与结婚证上的女方身份信息有差异。经查,10年前,林某未到法定结婚登记年龄,因急于和丘某结婚,于2008年12月,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与丘某领了结婚证。虽然结婚证上是林某本人的照片,身份信息却是林某的表姐罗某。(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女子冒用身份证登记结婚 男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作者 林剑波)

 

 

李华阳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婚姻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形式要件中,婚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在不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时,婚姻关系并不成立。婚姻关系不成立自不存在离婚问题,但当事人之间存在结婚登记程序上的瑕疵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撤销该婚姻登记。

本案中,林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与丘某领取结婚证,由于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因此林某和丘某在法律上并未成立婚姻关系,因此,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法院依法应予以驳回;但双方结婚登记的程序上存在瑕疵,丘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撤销该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