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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法师骗5名女大学生24万余元:给你男友种“情蛊”

2019-03-26 16:43:36 作者:李华阳 21人浏览 0人评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5日审理了一起“假法师”案件,“90后”李某假扮“法师”,称可帮助失恋女生挽回感情,先后骗取了5名女生共24万余元。

 “我能在你男朋友身上种‘情蛊’,保证他在一个月内回到你身边。”在百度贴吧上听了“大师”的话,18岁的女大学生徐某信以为真,立即支付了5000元“法金”。“你再付10000元,压灵用的,后面会退你。”徐某再次付款。“再付2000,保证达到你的需求……”就这样,对“大师”深信不疑的徐某陆续支付了数万元。之后,徐某还向大师介绍了多名失恋女生。

  然而,前男友还是没有回头,“大师”也失联了,说好退的钱迟迟不退……2018年7月,其中一名女生王某向警方报案,“大师”被抓获归案。

  原来,所谓的“大师”是“90后”无业男子李某扮演的。2015年3月,李某开始沉迷于网络赌博,负债累累,妻子也和他离了婚。在逛百度贴吧时,李某发现有很多失恋女性发泄难过情绪,想要挽回男友的感情。发现“市场需求”的李某立即在百度贴吧里面发帖子,内容是“感情复合加微信”,果然有多名女性加了他的微信。之后,李某再以“做法事”需要“法金”“压灵”等理由骗了多名被害人。(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假法师骗5名女大学生24万余元:给你男友种“情蛊”)

 

 

李华阳律师:诈骗罪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符合诈骗行为需满足特定的行为结构,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受骗者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进而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因此取得财产,从而被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其中,欺骗行为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且必须达到足以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其方式、表现多样化,包括语言、文字欺骗、作为或不作为等。

本案中,李某假扮“法师”在百度贴吧里发“感情复合加微信”的帖子,以“做法事”需要“法金”“压灵”等理由骗取5名女生共24万余元的行为,是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进而使被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属于诈骗行为。其诈骗数额已达到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程度,故依据《刑法》规定,李某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相关法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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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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