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蔡某系邻居,蔡某在自家门口栽植了两棵楸树,多年来,树木越长越大,遮挡了陈某院子里的采光,陈某遂心生不满。2018年4月8日,陈某一怒之下手持菜刀将两棵楸树环剥损毁,造成损失9000元。(来源:中国法院网(武传玲 陈淑峰) 原标题:邻居种树遮挡采光 一老人举刀毁树被判拘役)
李华阳律师: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成立本罪的行为表现为毁坏财物,但对于“毁坏”的含义,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的学说,有物质毁弃说;有形侵害说;效用侵害说。本文采取一般效用侵害说,即有损财物的效用的一切行为,都是毁坏。毁坏并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而是包括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者减少的一切行为。其毁坏财物的价值数额要求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即可对其进行立案追诉。
本案中,因两棵楸树遮挡了陈某院子里的采光,心生不满的陈某手持菜刀将两棵楸树环剥损毁,造成损失9000元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其造成的财物损失已达立案追诉的标准,故依《刑法》规定,陈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对于采光权被侵害的行为,陈某应通过合法的救济途径来解决,比如协商、进行民事诉讼等。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