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刘某为了专职帮人抢购车票,先后在网上购买了多个抢票软件安装在其专门购置的两台电脑上,同时以30元/万个的价格购买“打码”,以2740元购买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935个,再购买两部手机用于发布广告和接单。随后,刘某以“车票工作室”的名义,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收取佣金代抢全国火车票的广告。在收到他人求购车票的信息后,刘某利用抢票软件进行抢票,抢票软件通过消耗“打码”自动破解12306网站的登录验证图片、自动移除冲突旅客等方式,实现多账户自动重复登录、自动重复提交订单、自动更改电脑IP地址等功能,从而增大抢票成功的概率。
抢票成功后,刘某将抢票软件发至其邮箱的含有登录账户、密码、订单号等订票信息告知求购者,并要求每张支付50元至200元不等佣金。之后,佣金由求购者通过微信转账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给刘某;票款或由求购者自己支付,或转交刘某支付。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某通过上述方式,先后为王某、孙某、吕某等人抢购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327538.5元,非法获利342420元。2019年2月11日,公安人员发现刘某利用微信发布代抢火车票收取佣金的广告后,在井冈山市某小区内将刘某抓获,当场查获作案所用的手机2部、台式电脑2台。(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江西一男子倒卖火车票3700余张被判刑 编辑:张山)
李华阳律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刘某高价倒卖车票,客观上他用抢票软件严重的干扰了12306网站正常的售票秩序,也侵害了其他旅客平等的购票权。票面数额达到1327538.5元,非法获利数额342420元,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刘某倒卖车票的票面数额、非法获利数额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应当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相关法规:《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