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郭某系亲生母子关系。2019年1月3日晚,被告人胡某在家辅导郭某学习,因郭某学习不用心而遭到其殴打。1月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发现郭某发生呕吐,病情严重,便联系车辆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中心尸体检验鉴定书认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呕吐,因误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来源:大河网 原标题:妈妈辅导儿子作业失手打死儿子 编辑:章屿)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被告人胡惠娟因管教未成年儿子学习,多次殴打儿子头部,属于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关法规:《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