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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车主因新冠去世未挪车”男子被拘留3日

2020/6/24 16:37:03 作者:李华阳 1人浏览 0人评论

近日,一男子王某在湖北省孝感市槐荫公园停车场,拍摄一辆停放的轿车,编辑“湖北孝感一车主将车停在公园,因新冠病毒去世”等视频信息在抖音手机APP发布,被“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网站转发,引发热议,误导网民。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5月21日,一网名为“王公子”的网友,拍摄了停在孝感槐荫公园的这辆车牌号为鄂KC7137的橙色小车,并发布在抖音上。随后,该网友陆续发布后续,称车主系一名志愿者,疫情期间在孝感帮忙送菜,随后感染新冠肺炎去世。该网友的视频,引发国内众多媒体转载,点击量过亿,点赞量上百万,网友们纷纷留言,发表感慨。6月22日,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车所属为孝感一家公司。同日,该公司发布声明称:“6月21日网传关于鄂KC7137小车停放在孝感槐荫公园,声称车主因患新冠肺炎去世而没有挪动。现本公司郑重声明:该车系本公司所有,车主身体健康,网传纯属谣言。6月22日下午,拍摄视频并在网上发布的网民王某,被传唤至派出所。王某承认散布谣言事实。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造谣“车主因新冠去世未挪车”男子被拘留3日 编辑:关喜艳 周恬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由于王某拍摄停在孝感槐荫公园辆车牌号为鄂KC7137的橙色小车,编辑“湖北孝感一车主将车停在公园,因新冠病毒去世”等视频信息在抖音手机APP发布的行为导致了“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网站转发,引发国内众多媒体转载,点击量过亿,点赞量上百万的结果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车所属为孝感一家公司车主身体健康,王某散布谣言事实成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对其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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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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