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藏品估价百万 现场全是“托儿”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普通藏品估价百万 现场全是“托儿”

2020/6/28 16:03:48 作者:李华阳 0人浏览 0人评论

 朱女士是一位艺术收藏品爱好者,2013年6月,一个公司主动打电话给她,称可以帮她展示和拍卖藏品。之后,朱女士专程到这家公司探访。“公司与境外多家拍卖公司有合作,可以帮助客户将藏品拿到美国拍卖,成交几率非常高。”接待朱女士的业务经理刘某称。朱女士动了心,带着自己的10件艺术藏品来到该公司。公司“鉴定师”郑某逐一鉴定后,兴奋地告诉她:“这些都是国宝级珍品,可以送到美国参加纽约汉仕德展览拍卖会!”经“鉴定师”评估,朱女士的10件藏品总估价14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一只“青釉花口盘”估价就达380万元。这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价位。刘某承诺,客户到时候可以观看出关记录和境外拍卖视频,而且无论是否成交都可以退还90%的前期费用。朱女士当即和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支付两万元“服务费”“鉴定费”。将藏品交给公司后,她满心期待地回了家。之后的一年多里,公司又以种种名义先后要朱女士交纳“证书费”“出关费”“保证金”等费用共计15万元。然而,合同到期后,朱女士的藏品一件也没有卖出去,公司还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2016年2月,这家公司突然关门停业。来源 法制日报 原标题 境外拍卖”骗局:普通藏品估价百万 场全是“托儿编辑 焦鹏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客观上刘某虚构事实欺骗朱女士称公司与境外多家拍卖公司有合作,可以帮助客户将藏品拿到美国拍卖,成交几率非常高并称这些都是国宝级珍品,可以送到美国参加纽约汉仕德展览拍卖会。朱女士当即和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支付两万元“服务费”“鉴定费”使朱女士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合同到期后,朱女的藏品一件也没有卖出去,刘某还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刘某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刘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相关法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